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北京邮电大学海南国际学院(一期)项目预算评审。
(二)项目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位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A-67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22200.36㎡,总建筑面积2695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855.00㎡,地下建筑面积4100.00㎡,拟建一座学院楼一和学院楼二单体建筑。建筑设计采用装配式建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总投资24323.7万元,本次采购项目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北京邮电大学海南国际学院(一期)项目预算评审服务工作。
(四)资金来源及控制价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控制价:根据《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琼价协〔2020〕01号)收费标准下浮15%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做否决处理。
(五)采购需求: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北京邮电大学海南国际学院(一期)项目的预算评审及其他相关工作,按照清单计量和计价规范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审核报告。
(六)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预算评审,提交预算评审报告,如有国家、省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则按最新规定进行执行。
(七)工期要求:自接收送审资料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9月后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不限,由参选单位自拟);
(五)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参选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不限,由参选单位自拟);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参选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营业执照范围中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提供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师(不限专业)及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2022年9月后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预算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00分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0时,密封好的文件递交或邮寄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大墩村滨海校区体育场一楼财务管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咨询方式
比选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
地 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大墩村滨海校区体育场一楼财务管理部
电 话:0898-83302841
联系人:马工